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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携手网络志愿者联盟社区微爱服务店公益创业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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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 发表于 2015-11-18 13: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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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ao 于 2015-11-18 14: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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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联合网络志愿者联盟助力志愿者公益创业项目
                    ——微爱社区服务店
     为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一个中心、四个怀化的号召,努力为打造“生态怀化、法治怀化、智慧怀化、幸福怀化”贡献力量,网络志愿者联盟(怀化市志愿者协会)、怀化市大学生创业园、鹤城区微爱青少年服务中心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搭建志愿者公益创业平台,成立微爱社区服务店,通过“家门口、邻居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更好的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居民 ,方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政务化,社会化,商务化,信息化相融合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带动社区就业为目标,以促进公益创业为核心,以慈善公益为动力,通过“公司搭台,社会组织联动,志愿者参与”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公益创业做大做强,促进特色产业形成集群,使更多的志愿者搭上公益创业的直通车。
二、 工作思路
以低成本、高效率、易推广为目标,通过“扶持帮助志愿
者创业”的形式,面向城市个人客户,重点是重视长期信任关系和面对面服务、有多种保险需求的客户群开展保险销售。同时,借助微爱社区服务门店为落脚点,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汇聚周边更多的微爱形成大爱。
三、 工作目标
1、 中国人保怀化市分公司联合网络志愿者联盟(怀化市志愿者协会)搭建城市微爱社区门店。2015年底力争3-5家,2016年争取达到20家以上。
2、 扶植帮助网络志愿者联盟(怀化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稳定创业。凡是属于怀化市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均可以享受公益创业直通车的资格和优惠政策。
3、 实现保险销售业务有增长、公益慈善事业有推动、
志愿者有收益三方共赢。
四、 建设特点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统一规范的办公家具及电子信
息化设备,一般均要设有店长和综合岗各1人,其他人员若干。门店店长是门店经营的责任人、店长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是怀化市志愿者协会(网络志愿者联盟)的会员。基本条件必须符合监管部门的任职要求。门店店长需经总、省、市公司面试培训合格后签订代理合同,所有人员前期均属于代理制身份,不享受公司人事编制。业绩优秀者可以酌情考虑纳编。
2、微爱社区服务店布置和识别形象规范,均要按照中国人保总公司SI手册和网络志愿者联盟统一的标准执行,如门头、柜面布置、区域设置、工作服、姓名胸卡、爱心墙等。
3、微爱社区服务店统一使用新营销管理系统,由出单中心出单,实行送单制。门店不配置专职出单人员。 同时,门店要实现完备的功能叠加,当前主要是以必须的服务项目,如承保、理赔单证收集、咨询、上门业务、电销/网销落地、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等功能为主,基本实现“保险销售一站式”服务。另可以整合周围资源,探索电子商务“一体化”微爱联盟,比如联合饮食店、便利超市、洗车、美容美发等实施互利互惠。
    4、微爱社区服务店费用主要由收取保费获取佣金而得,包括店员佣金,门面租赁费及日常开支都需从获取的佣金中列支,实行费用自负盈亏,由店长承担。面门租赁可由公司租赁也可由店长租赁,但租金由店长承担。店长可长期经营,并鼓励优秀店长设立多家门店。经营不善,店长申请解约,公司可收回门店另聘店长经营。
五、 扶持政策
1、 前期创业资金扶持,后续长期免费业务指导和培训。
每个门店前期由中国人保怀化市分公司给予4万元的创业资金投入,包括:门楣标识、装修、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办证手续等。开门营业后设保护期半年,保护项目为:门面租赁费用、水电开支、店长底薪(参照晨曦计划标准)三大块,头三个月全额由公司承担,后三个月公司承担50%。后续门店以加盟店的形式自负盈亏,公司将长期给予免费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业绩达到考核标准的将同等享受公司销售奖励政策。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供创业良好环境。中国人保怀化市分公司联合网络志愿者联盟(怀化市志愿者协会)将充分发挥自身平台优势,广泛宣传志愿者创业典型,开展保险和公益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让城市社区保险销售门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全民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公益创业氛围。
怀化市大学生创业园
鹤城区微爱青少年服务中心
怀化市志愿者协会(网络志愿者联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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