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地怀化·懂你如家”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奖励规则
一、奖励对象
在2025年5月1日-2025年9月18日期间,参与“福地怀化·懂你如家”助力旅发会宣传活动并发布作品的怀化各县市区的“中国好人”“湖南好人”“怀化好人”“最美志愿者”;雷锋青少年、公益小天使、广大网民;对怀化有热爱的短视频创作者、自媒体运营者、网络博主。
二、作品内容及发布要求
1、内容要求:
(1)讲解怀化景区景点、古村古镇、民俗民风、红色文化、文物古建、非遗民俗、文化艺术、特色美食、土特产品、旅游攻略、旅游线路等与怀化文旅宣传相关的视频和图文等原创内容。
(2)设计情景短剧、童谣朗诵等形式,呼吁“不乱扔垃圾”“文明出行“遵守景区秩序”等文明行为。
(3)作品中须有对怀化文旅资源进行说明的文字简介或配音说明。传播内容应体现正确价值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大众审美,展现怀化文旅特色。
2、作品要求:
在各平台发布的作品中,要求时长≤3分钟,横屏/竖屏,分辨率≥720P;采用指定背景,需带上话题#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福地怀化懂你如家#福地怀化如诗如画#做e粒文明的种子。内容正面、积极、有利于提升怀化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奖励标准
(一)奖项设置
1、最佳传播达人奖:统计各参赛账号在活动期间发布的所有参赛短视频的数据总和,依此进行打分排名。评选出数据总和排名前三的账号发放奖金。

2、卓越组织传播奖:以县市区公益组织为单位,计算该组织所有成员账号在活动期间发布的参赛短视频数据总和,结合组织参与人数、发布视频数量等维度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排名前三的账号发放奖金。

3、活力参与奖:选取参赛账号在活动期间发布的所有参赛短视频的数据总和达到标准(50分)且排名靠前的集体5个,个人5名账号发放奖品。

(二)同一作品在多个平台发布,不重复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奖励。如果同一作品由多人创作,只奖励第一申报人,第一申报人领取奖金后,自行在全部创作者中进行分配,否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第一申报人承担。内容相似度在60%以上的,视为同一作品。
四、评选标准
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发布的所有短视频,按播放量/阅读量、点赞量等数据综合进行评选,根据数据量的高低进行打分并排名(微信视频号点赞量以爱心标识♥计数)。

五、奖励申报
必须严格依据本办法进行申报,符合奖励对象、作品内容及发布要求、奖励标准、奖励申报等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奖励采用申报制,当作品符合上述奖励条件时,由作者将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申报。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至1349205211@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电话(报选组织请备注全称),如无备注则视为弃权,将不参与后续评选。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时需提供作品相关素材。
视频:已发布作品及作品原始视频,原始视频要求视频尺寸分辨率横屏为1920×1080以上,竖屏为540×960以上,画质清晰,无水印、LOGO、字幕。
2.申报时需提供个人账号相关信息及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1、2附后,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提交扫描件)
3.以上申报材料未提交完整者视为申报无效。
六、审核程序及公示
(一)评选规则
申报结束后,由怀化市志愿者协会负责收集整理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文旅关联度、作品质量、作品要求等综合因素对申报作品进行联审。
(二)公示
审核通过后,评审结果在怀化市志愿者协会微信公众号、网络志愿者联盟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兑现奖励,并推广发布。
七、法律责任
1、自媒体创作者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及时传播真实客观、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拍摄内容真实,不过分夸大虚构。
2、申报图文及视频作品的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所有发布内容不得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如因此产生的侵权或其他纠纷,创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
4、一旦发现有不当言论的错误内容,及时删除或对相关内容作出修正,对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创作者自行承担。
八、附则
1、本活动由怀化市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
2、凡参与申报,视为同意和遵守以上各项规则。
怀化市志愿者协会
2025年11月
附件2
作品原创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同意和遵守《“福地怀化·懂你如家”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奖励》中的各项规则,对所报送参加e起为怀化文旅打call“网聚文明风·情满旅发会”志愿服务活动作品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原创性负责,保证参评作品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愿意承担因侵权、抄袭、虚假等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并自愿将此次参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等知识产权无偿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转让给主办方享有,用于活动主办方申报、评选、宣传、推广、展示、颁奖等主办方认为需要的用途。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撤销相应评定资格并返还原额奖金。
申报主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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